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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自考:劳动法复习总结

 发布时间:2022-07-14 18:24                       关注次数:                      

1.国际劳动组织于1919年6月成立。

2、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哪些人员:1、企业中高级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

3、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宪法。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

5、工资总额的构成: 1、基本工资2、奖金3、津贴4、补贴。

6、劳动者哪些收入不计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7、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综合计算I作时间制的,职I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8、养老保险基金最主要的来源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9、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任由I会代表担任。

10、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

造成经济损失4、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和赡养费。

11、根据劳动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

12、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 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须报县级以上的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如

下几点:文艺、体育事业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 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

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

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13、工伤保险适用无过错责任,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是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人,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工伤保险的

特征

14、我国女职工的哺乳时间,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时间为30分钟。

15、集体劳动争议的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

16、 工伤认定(在执行职务(务)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工伤,哪些情况下视同工伤,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17、依据法律规定,有权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18、历史上出现的最早的劳动法规,是1802年英国议会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19、哺乳期保护是对女职工在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期间的保护。

20、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劳动活动。

21、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劳动法律事实是行为和事件,其中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22、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的适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23、根据劳动法,规定最低工资具体标准的机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4、延长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标准: 1、按《劳动法》规定: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

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25、《劳动法》 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6、未成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27、根据劳动法,女职工的产假不少于90天。

28、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

29、根据法律规定,计时工资包括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月肛资制三种形式。

30、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有哪些。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有哪些,适用缩短工作时间制的劳动者

有哪些。

3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包括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

32、国际劳动立法一般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 国际劳工公约、 国际劳工建议书。国际劳动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也台称为国际劳工标

准。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主要区别为公约被会员国批准后即负履行义务,而建议书不需批准,只作为制定法律的参考。

3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超过部分应视延长工作时间按劳动法的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平日加点: 150%;公休日: 200%,法定节日: 300%)

34、I会的法律地位表现为:工会具有惟一性和独立性,大部分工会具有法人资格。

35、能够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36、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包括劳动行政部门、I会和企业。

37、《劳 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

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

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8、英国是最早出现集体协议(集体合同)的国家。

39、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

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款** 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 动台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的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预告性解除劳动合同。

40、根据法律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41、《劳动法》 第20条劳动台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2、家庭保姆、公务员、农民、现役军人不适用劳动法。家庭保姆的雇佣关系由民法调整。

43、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个或者-个以 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台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

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方当事人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

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

资标准。非全日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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